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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社会讲法
作者:郭春雨 摄影:王君诚  发布时间:2008-04-26 09:08:34 打印 字号: | |
  • 省法院院长张文显为全省妇女干部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 省妇联主席关德伟作讲话
  • 讲座现场
  • 全省妇女干部认真倾听张文显院长作讲座
  4月24日上午,吉林省妇女干部学校,来自吉林全省县级以上的妇女联合会主席及省妇联机关干部近百人济济一堂,听“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课题组首席专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只见张文显将电脑连接到教室前方两侧的大显示屏,展示一幅幅保障妇女权益理念的画面:“平等的你我最幸福”、“男女平等与和谐”……边展示,还边说明男女平等是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基石,交响乐为什么美,因为是立体声。这世界一半男的,一半女的,和谐搭配,才能正常运转……

  接下来,张文显讲到如何理解妇女权益,指出妇女权益首先是作为人的一种普遍人权,其次是作为女性和母亲的特别人权,再次,是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之一的人权。男女平等权是保障妇女权益的核心。男女一是作为人的尊严和价值的平等,二是权利平等;三是机会平等;四是实质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政府是保障人权的执法主体。

  接下来,张文显讲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结构与内容及修改后的亮点,讲到了妇女权益的救济机制。当讲到司法救济时,张文显强调司法救济是社会公正也是妇女维权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担负维护合法权益、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承诺全省法院一定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履行职责,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时针指向上午11点30分,讲座结束。吉林省妇联主席关德伟走上讲台,说:“听了张院长的讲座很受启发,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的和紧迫感,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腰杆更壮了,心里更有底了……”

  据介绍,这是今年以来张文显院长第四次应邀登台为党政领导干部、人大代表作专题法律讲座了。第一次是3月下旬为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作《宪法》专题讲座,第二次、第三次是4月中旬为通化市三级人大代表和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讲授《宪法》和《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对此,张文显说:“法院工作对内要增强司法能力,对外要弘扬法治精神。开展法治讲座,可以宣传法治精神、法治原则,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在全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任务,同时,还可以广泛联系群众,宣传法院,介绍法院工作,为创造宽松和谐的司法环境提供条件。所以,工作再忙,也要抽出时间来做,并且做好。”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