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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中级法院民主生活会形神兼备成效突出
  发布时间:2008-04-26 09:52:04 打印 字号: | |
  在专项教育整改活动的查摆阶段,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抓住民主生活会这一重要环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突出领导带头、突出共性问题、突出查摆深度,有力地推动了查摆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是领导参与带头查。为了保证和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该院党组明确规定,院党组成员必须参加分管部门的民主生活会。此举不仅强化了对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和领导,也开阔了党组成员征求意见的途径,使“领导点”和“领导带头查”得到紧密结合。

  二是统筹兼顾分解查。查摆阶段是队伍专项教育整改活动的关键时期,具有周期长、任务重等特点。为了确保民主生活会不流于形式,同时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他们把民主生活会采取内容分解、时间分散、大会变小会、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每次会议时间一般为两个小时,每次只重点查摆一到两个问题,提高了会议效果,保证了工作时间。

  三是组织引导共同查。为避免出现民主生活会上的“一言堂”现象,院党组要求各部门领导要在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前提下,注重组织和引导,确保每名同志都能发言,都能说出心里话。实际工作中,各部门领导想方设法打消干警的思想顾虑,积极调动表达情绪,营造出和谐的民主氛围,保证了查摆活动的健康有序进行。

  四是武装头脑学中查。为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认识,巩固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理论基础,他们坚持把学习贯彻活动始终的原则,在每次民主生活会结束后都落实具体的学习内容,为下次查摆“充电”。既保证了活动开展的连续性,也为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队伍专项教育整改活动办公室)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