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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中级法院强势推进民事审判工作的稳步开展
作者:吕大军  发布时间:2008-04-27 08:31:20 打印 字号: | |
  针对当前民事审判工作的复杂性和敏锐性,四平市中级法院多措并举着力抓好民事审判改革,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强势推进民事审判工作的稳步开展。

  一是规范操作 大力推行审判方式改革。该院重点抓好庭审改革,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同时,对案件实行流程管理,坚持审限跟踪和审限催办制度。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民事案件。通过审判活动,依法平等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多元化主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协调各种关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 拓张调解范围。该院在民事审判中,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要求审判人员要善于把握调解机会,研究调解方法,讲究调解艺术,正确理解调解的判决之间的关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坚持“能调则调、调判结合、多调少判、案结事了、诉息人和的要求,尽可能用调解的方式消化矛盾。全力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有效衔接,精心打造诉调对接“无缝工程”,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的各个阶段。

  三是全面落实审判制度 接受外界监督。该院把岗位责任制、公开审判制度、“七条禁令”等勤政廉政制度上墙公示给群众,工作中注重司法礼仪,自觉主动地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特别是案件当事人做好说服、教育、疏导工作,妥善处理好民事纠纷,避免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

  四是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整体水平。为了尽快提高基层法庭民事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该院在以往开展检查、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联系渠道,充分发挥法庭指导小组的监督职能作用,成立了民事专业审判研讨小组,定期召开法庭庭长调度会,及时调度案件进度和审判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注重对新类型案件的研讨,熟谙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立法的价值取向,重点审理好金融纠纷、企业改制债务纠纷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等案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基层司法能力,着力化解矛盾在基层,切实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服务和谐社会的司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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