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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法院认真做好民诉法修改后的信访工作
作者:王国军  发布时间:2008-04-28 08:16:04 打印 字号: | |
  梨树县人民法院及时组织立案庭干警学习领会修改后民诉法的精神实质,推出五项举措保证与市中院之间工作管辖机制的衔接,开创了信访工作新局面。

  一是转变观念,加强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力度。变被动为主动,一旦发现当事人有申诉或申请再审苗头的,通过深入细致的判后答疑和法律释明工作提高既判率,杜绝把所有申诉和申请再审推向上级法院的做法。

  二是加强管理,配合业务庭做好息诉服判工作。根据民诉法加强事先监督力度、提高审判质效的精神,加强对信访情况的收集汇总和跟踪管理,和业务庭协调配合全力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是转移重点,将化解矛盾贯穿立案工作始终。从接待立案开始贯彻调解主题,发挥社会调解作用,积极开展立案前调解活动,并整合立案庭、业务庭和分管院长的力量,通过多层次、分级别的答疑释明,有效降低申诉总量。

  四是公正为民,正确处理息诉与保障申诉关系。把握“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正确处理好息诉服判与保护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权的关系,避免出现压制当事人申诉、再审,或者被动消极处理信访的两种极端做法。

  五是找准定位,配合上级法院做好息诉服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的部署和要求,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快速反应等机制方面跟上形势变化,及时做好前期工作,将信访工作的侧重点放到配合上级法院做好当事人息诉稳控工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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