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中级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注意抓好三点工作方法,确保民商事案件的妥善解决。
一是注重“和”。在案件的审理中,力争调解结案的原则,通过耐心的摆事实、讲道理,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使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在提高审判效率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减少矛盾激化,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是突出“快”。严格要求审判人员遵守审限的规定,切实做到早入手、早保全、早开庭、早审结,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挽回受害方的经济利益。
三是要求“全”。对保全工作不但要求快,而且要求全。全面调查被告方的动产、不动产、银行帐户等其他财产,及时合理地进行查封、冻结,确保法院的裁判文书最终能得到有效地履行。今年,该院共做出有关商事案件的诉讼保全达1000余万元,成功完成立审执的衔接,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