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吉林全省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将在吉林法院网和中国知识产权审判网上公布。在今天召开的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工作专门做出部署。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提高对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是在知识产权审判中贯彻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的重要体现和重大举措,可以提高知识产权审判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通过裁判文书上网,可以集中体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和丰硕成果,有利于强化国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利于消除国外对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的偏见和误解,有利于为发展对外关系创造良好的条件。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要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质量。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对裁判文书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中级法院要以文书上网为契机,努力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要狠抓案件质量,提高裁判水平。树立标准化意识,保证裁判文书的规范性;深化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加强对争议法律适用问题的法理分析与论证,做到突出重点、观点鲜明、逻辑严谨、合法有据;要强调文书繁简适当,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裁判文书应当写细写透,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案件的裁判文书应当适当简化;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一律使用代码,不得披露商业秘密。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网文书的范围及时间提出要求,一是各中院审结生效的所有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制裁决定书等,均要在“吉林法院”网和“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上进行公开。但对裁判文书涉及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上网后将导致相关秘密公开且可能损害当事人利益的,一般不予上网。二是关于文书上网的时间,案件审结送达后20日内必须将裁判文书上传至“吉林法院”网,再由省法院在10日内上载到最高法院“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