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县人民法院三岔河法庭针对案件数量多、难案多、人手少的状况,根据工作实践,积极探索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运作方式,借助社会力量和资源提高审判效率,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在辖区内筛选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的人担任经常联系人,利用其在社会中的亲情、人情和威望的优势,协助法庭做好有关疑难案件的调解、协调工作,增加调解成功机率。
二是做好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一方面以委托函的形式,将案件委托给当地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在委托调解中加强工作指导,避免出现违法调解现象,提高调解的社会效果;另一方面利用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的平台,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系,主动加强调解指导与法律服务,为其做一些实事。
三是发挥巡回法庭的调解功能,设立驻店式巡回法庭,经常性开展下乡调解、下乡送法活动,减少群众讼累。
四是注重办案社会效果,对调解后的履行情况,实现有效跟踪和督促,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