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人民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队伍专项教育整改活动中,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
一是参加“平安创建”宣传月活动。该院积极参加珲春市综治委主办的创建“平安珲春”宣传月活动,法官走上街头,以板报的形式向群众诠释法官的责任,和谐的诉讼模式,现场一一解答群众关于乱砍盗伐林木、申请执行案件异议、房屋买卖纠纷、离婚财产分割等咨询,并向过往路人发放了法院制作的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以及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300余份。
二是送法进校园。应珲春市第二实验小学开办“家长学校”的邀请,珲春市人民法院派出法官前往该校讲课。以往听法制课都是在校的学生,而这一次受教对象是该校61个班级的2800名家长。法官围绕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相关的法律常识,通过深入浅出的案例讲解,使学校与家长之间形成共识,“未成年人”是特殊的社会群体,需要老师、家长们 “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言传身教地落实家长监护人的义务,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发现和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和不法行为,引导学生按照社会的法律制度来规范调节自己的行为,减少和杜绝青少年犯罪。(珲春市法院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