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专项教育整改活动推向深入,积极做好对被判处“缓、管、免”被告人的回访工作,尤其是对青少年罪犯的回访工作。他们根据青少年心理和生理特点,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彰显帮教特色,对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惩教结合,及时回访,做好跟踪巩固工作。
少年犯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该院没有一判了之,而是积极给张某创造良好的矫正环境,刑事审判庭协调和龙市希望福利院收留了张某,并派一名助理审判员负责对其进行回访教育。每个周末的看望、回访帮助张某走出了因犯罪产生的心理阴影,摆脱了无法面对周围人的心理障碍;专门购买的书籍、文具、字帖,一对一的补习课,让张某爱上了学习文化知识和练字,经常地一起登山,引导张某做一些对身心有益的健康活动。同时,与其家长进行沟通,给予张某更多的家庭温暖,暖化张某的心灵。来自家庭、社会的关爱端正了张某的人生观,也教会了他该怎样正确地为人处事。目前,张某各方面有了很大进步,通过自学熟练掌握了一些专业技术,准备到技术学校继续深造。
刑事审判庭在做好对青少年罪犯的回访考察工作的同时也重视对其他重点人员的回访考察,如对因习练法轮功判处缓刑的李某与房某进行不定期回访教育,对她们进行监督,以防止她们再犯,通过回访使她们认清邪教组织的邪恶本质和危害性,使她们彻底划清与邪教界限。目前,李某与房某已开始正常生活,并表示一定认真改造,回报社会。(和龙市法院刑事审判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