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白县人民法院八道沟法庭在贯彻落实中共白山市委《关于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通知》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期间,深入辖区开展工作,及时调解了一起邻里间故意伤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社会反响较好。
长白县八道沟镇蛤蟆村村民李某与高某两家是多年邻居,相互间关系比较融洽,平时无论谁的家里遇有大事小情,农活有多忙,都能主动相助,彼此间从不计较什么得失,亲如一家人,曾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邻里守望”活动中得到好评,周围邻居非常羡慕他们,甚至让极个别人非常忌妒,他们采用卑鄙手段分别对两家进行挑拨离间、拨弄是非。起初,双方都不以为然,坦然面对,但天长日久谎言便成为“真理”了,终于在去年末的一天,李某家因维修房屋时借用了高某的石绵瓦,当还给高家时高某嫌他还的石绵瓦质量不好而发生争执,李某在极不冷静的情况下,与随同去的弟弟还先动手将高打伤。事后,该村村民委员会、镇派出所虽经多次调解,双方均未达成和解协议。
高某伤后得不到赔偿自觉很没面子,并发誓进行报复,八道沟法庭的法官了解情况后,为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即刻先行做调解工作,他们首先找到李某,对先动手打人的行为进行思想疏导和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错误,最后,在法官的劝导下,向高某赔礼道歉,并同意赔偿相应损失,高某表示谅解,最终促成和解,双方冰释前嫌,和好如初,有效化解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