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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中院确立“五个提升”目标 全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发布时间:2008-05-05 10:31:11 打印 字号: | |
  年初以来,通化市中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第十八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查找差距和不足,制定相应措施,确立了“五个提升”目标,全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审判职能,提升案件质量

  一是正确理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适用法律与执行政策相统一。严把死刑案件的程序和事实认定关,确保死刑案件质量。二是积极构建“调判结合”的纠纷处理机制,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建立判决与调解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在案件流程上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完善立案调解、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三是坚持监督、维护、协调相统一,妥善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审理好国家赔偿案件,依法保护申请赔偿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坚持依法纠错与维护既判力的统一,强化审判监督工作。正确理解《民诉法》有关再审的规定,理顺工作程序,调整审判力量,强化再审调解意识,总结再审案件调解经验,形成适合再审案件特点的调解工作方式。

  二、强化机制建设,提升执行效率

  一是贯彻落实《民诉法》,积极构建执行威慑机制。建立以推动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为主导,以有效的强制执行为辅助的执行工作威慑机制,改变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二是完善流程管理,规范执行行为。研究制定《执行工作运行规程》,实现执行行为规范化运行。出台《执行工作监督条例》,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加大监督力度。三是发挥垂直管理的优势,实现协调联动效应。强化对下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整合执行力量,分流执行案件,通过交叉执行、指定执行、提级执行等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加强执行积案清理工作,组织开展“百日攻坚会战”,进一步提高执行积案的执结率。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机制的促进作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强劲态势,整体推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

  三、强化大局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有突破。充分认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召开了全市法院为经济发展服务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为通化经济振兴发展服务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服务行为,提高了服务水平。二是在服务内容上有突破。教育广大干警熟悉掌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明确重点任务,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措施。三是在工作方法上有突破。在全市法院开展联系100户企业活动,开展帮扶100个贫困家庭活动,启动法官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的“五进工程”,通过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企业发展,维护群众利益。

  四、强化教育管理,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入开展“和谐班子”创建工作,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质和驾驭全局的能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认真搞好专项教育整改活动,切实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开展“强化法治理念,确保公正廉洁”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干警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在全市两级法院成立“法官监督协会”,聘请100名社会知名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监督员,全方位对法院工作和法官行为进行监督。同时,制定《损害法院声誉行为处理办法》,对发生损害法院声誉和法官形象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认真查处,追究领导责任。四是狠抓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制定和完善干警业务培训计划,采取办培训班,举办专题讲座以及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强化干警的政治业务培训。

  五、强化硬性措施,提升保障能力

  全面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努力创造和谐的外部司法环境。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工作,整合宣传信息资源,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制定《关于厉行节约压缩支出的实施意见》,压缩招待费、会议费、交通费。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力改善基层的物质装备和办公、办案条件。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解决干警普遍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解除后顾之忧。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营造快乐和谐的工作氛围。(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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