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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调解意识 构建和谐社会
白山市法院系统开展评选“调解能手”活动
作者:关献廷 冷立波  发布时间:2008-05-05 10:53:25 打印 字号: | |
  为了切实发挥司法调解的特殊作用,激励办案法官积极探索诉讼调解的有效方式、方法,多调少判,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日前,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决定,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评选“调解能手”活动。这是继去年开展“诉讼调解年”活动的深入和延伸,也是进一步完善诉讼调解考评机制的一项新举措。

  近年来,白山法院努力实践用调解方式定纷止争,最大限度地使当事人之间互利双赢,实现案结事了的司法目标,把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执行案件的和解和行政案件的协调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每年都以不同形式召开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不断总结,创新思路,制定和健全了《关于民商事调解的实施意见》、《民事诉讼调解工作规则》、《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强化调解案件审限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调解工作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法官调解行为,使调解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轨道。2002年6月在全省法院民商事调解工作经验会,市中院和两个基层法院分别介绍了经验,市中院还先后为调解工作突出的12个集体和57名法官荣立三等功。

  此次活动,对“调解能手”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标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旨在强化全体法官的调解意识,培养和树立一批调解能力强、调解结案多、调解效果好的办案法官。半年组织一次考评,年终评选出“调解能手”予以表彰。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