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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
  发布时间:2008-05-06 07:58:42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纪律监督,维护法院清正廉洁形象,促进司法公正,近日,珲春市人民法院以个案监督为切入点,实行个案廉政监督卡活动,积极推进多渠道的监督机制建设。监督卡内容包括审判(执行)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向当事人借钱借物、收受财物、接受宴请等十类不廉洁行为。

  该院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党风廉政教育的有机结合,以专项教育整改活动为契机,力求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对法官承办个案实行全程监督,做到一案一个廉政监督卡。努力探索将监督关口前移,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工作,把事后监督、事中监督结合起来,监督机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执行廉政监督卡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内容作为考核法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范围,充分发挥对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监督作用。(珲春市法院研究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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