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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法院召开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培训会
作者:曾瑞刚  发布时间:2008-05-22 04:36:1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工作目标,5月16日,蛟河市法院召开了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培训会,行政庭副庭长张忠勋以《依法行政是实现法治社会的根本保障》为题,对参加培训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培训会由法院专职审判员张振明主持,人大法制办主任徐凤林、法院副院长宋昌分别在培训会上进行了讲话。

  近一个时期,行政审判庭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和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发现个别行政机关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轻程序重实体、违法行政、越权行政的行为,致使国家的公权力不能按正当程序行使,影响了政府的威信。为规范行政执法的执法程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横向交流与协调,促进行政执法的良性发展。法院针对行政执法中的难点、焦点问题,着重从行政执法中应当规范的程序和注意的问题出发,围绕如何确认行政处罚主体、证据的收集和举证、听证程序和文书的制作、执法和送达的程序问题、非诉案件的申请执行等五个方面,并结合一些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件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指导培训。

  人大法制办主任徐凤林表示法院召开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培训会非常及时,能够帮助行政部门解决执法中存在的不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依法规范行政管理工作。法院副院长宋昌表示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外调解、协调机制,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来自全市乡镇街区以及公安、城管、林业、土地、卫生防疫等执法部门的主管领导、执法人员2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