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人民法院以专项教育整改活动为契机,于近日邀请当地政协委员到院座谈执行工作,以此促进执行工作新局面。
座谈会上,汪清县法院就政协委员评议及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的整改情况,向政协委员进行了认真汇报。
一是党组高度重视。汪清县法院党组专门就执行难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感到该县执行难突出问题在于乡镇政府和各科局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普遍存在“现任不愿理前任欠帐”的问题,加之各单位收入紧张,不愿安排资金还欠帐,有些案件几年没有执行一分钱,申请执行人情绪激烈,致使把所有矛盾推向法院。针对上述难题,该院党组强化执行措施,一方面由主管执行工作副院长带领执行人员,在2007年12月初对重点乡镇党委、政府、科局的主要领导进行沟通,交待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由院长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重点乡镇、科局不履行判决情况,建议从年末县里拨付的经费和返税款中扣留一部分,通过县、乡两级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天桥岭、大兴沟、百草沟三个乡镇拿出了10.3万元执行款,使得三件案件结案,另有四件案件当事人得到部分执行款,两户上访老户得已平息。
二是严肃查处在执行中的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主义。借助外力是提高执行工作抗干扰能力的有效途径,在工作中,积极向纪检部门提供严重干扰或者非法干预人民法院执行、煽动群众暴力抗拒执行等行为。对一些有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及时邀请新闻部门进行报道、宣传,震慑了一些非法分子,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
三是加强自身执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行能力。在执行工作中,把提高执行干部的综合素质作为解决“执行难”的突破口,一方面,教育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使他们懂得执行过程就是维护法律尊严,还当事人一个公道,使权利人最大限度得到法律保护的过程。增强执行员的责任意识,要求执行人员对拒不履行法院确定义务的当事人,穷尽司法措施,防止权力人的矛盾转向党委、政府。另一方面,加大了对执行队伍的调整和投入,去年对两人不适应执行工作的人员进行调整,新调入两名年富力强的同志到执行一线,提拔两名执行科长,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另外新增配两辆专用执行车辆,和一辆协助执行车辆,为执行案件提供了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