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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县法院登门立案关注民生即行调解促进和谐
作者:于波前  发布时间:2008-05-28 14:56:42 打印 字号: | |
图为扶余县法院立案庭庭长常树才为老人解答立案方面的法律问题
  扶余县法院优先审理涉及民生庭问题的案件,为民生案件设立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日前推行了为老、弱、病、残、困等弱势群体上门办理立案手续的制度。

  2008年5月13日立案庭接到了一个电话,一位老人称:“我的房子借给别人居住,现在想收回,对方不还,打电话找了有关部门都不管,我又身患重病不能到法院立案,法院能不能为我解决这个困难啊?”立案庭庭长常树才听后说:“你老人家放心,我们马上就去为您办理立案手续。”常庭长向院领导请示后,当即来到了大三家乡四号村温玉范老人的家里。温玉范今年八十岁了,和老伴住在一个两间半的毛草屋内,生活非常简陋。据老人说,五十年前,父亲留给他们兄弟五人几间房子,其中有两间半给了他,这些年一直在外面居住,房子借给了他哥哥的孙子看管,一直无偿居住着,现在想收回,对方不给。常庭长首先为他办理了立案手续,后考虑到这属于家族内部的纠纷,为了更好的化解纠纷,减少诉累,又找到了对方当事当事人了解情况。对方当事人拿出了两间房屋的户照,是1983年办理的,房屋所有权归老人的侄子,也就是房屋使用人的父亲所有,房屋所有权十分明确,而老人所说的房屋很多年以前就是他所有已无从考证。为此,立诉案庭本着对案件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和便民、利民的工作宗旨,决定当即调解此案。常庭长把房照拿给老人看,从法律和亲情的角度,耐心细致的做老人的思想工作,最后终于打开了老人的心结。双方当事人当场和解,冰释前闲,一家人和乐融融。

  对于立案庭同志亲切慰问和上门立案的举措,温玉范老人激动不已,握着常庭长的手说:“我只是有些气愤,才把他诉至法院的。现在听你分析,我明白了。谢谢你呀常庭长,以前总说法院如何‘司法为民’,这回我是亲身感受到了。”临行前,常庭长看到老人家境贫寒,从兜里拿出100元钱送给老人,并祝福他长命百岁,身体健康。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