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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训院歌征集启事
  发布时间:2010-11-29 10:24:02 打印 字号: | |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训院歌征集启事

  人民法院院训、院歌不仅体现人民法院的理念与精神,而且彰显人民法官的气质和风貌,是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吉林省法院建院60多年来,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一代又一代法官、干警薪火相传,积淀了丰厚而独特的吉林法院文化传统。为进一步凝练吉林法院精神,提高全省法院文化建设水平,配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开展,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社会主义司法核心价值观,凝聚、激励全省法官、干警为推动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跨越而不懈努力,现决定面向全省开展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训、院歌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要求

  1.院训

  院训应简洁、精炼,突出反映吉林省法院良好的精神风貌、先进的司法理念以及鲜明的时代和地方特色;必须附有释义或说明,如有典籍请注明出处。

  2.院歌

  歌词富有激情,积极向上,内涵丰富,寓意深长,富有时代感,体现吉林省法院法官、干警独有的精神风貌和价值追求;歌词篇幅不宜过长,便于传唱;作品只提交歌词。

  二、征集对象

  全省法院广大法官、干警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方法

  作品提交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1399号,邮编:130062)或网上传至邮箱jlgfxjc@sina.com,提交时请注明“参加院训院歌征集活动”;征稿截止日期: 2010年12月20日。

  联 系 人: 张大治 联系电话:0431-88556444

  四、评审和奖励办法

  1.由我院组成院训、院歌征集活动评选小组,根据参赛作品情况,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

  2.为获奖作品作者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五、版权约定

  1.应征作品必须为应征者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否则取消资格,由此引发任何纠纷由个人自行负责。

  2.应征作品一经录用,除院歌具有署名权外,其所有权及修改、使用、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改编等所有著作权归本院所有,作者不得在其它地方使用。

  望全省广大法官、干警及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征集活动,为吉林省法院文化建设贡献力量。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0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