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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未筹齐 俩恋人先进囹圄
作者:马丹丹 孙尚琨  发布时间:2011-04-28 10:13:35 打印 字号: | |
  日前,集安市法院以犯绑架罪,对被告人于某、张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0元、10,000.00 元。

  被告人于某、张某系集安市人,俩人已建立恋爱关系,因被告人于某家庭不富裕、开出租车也没能攒下钱,眼看小俩口婚事定下来,彩礼却没了着落,为筹集钱,俩人就将目标放在绑架女司机身上。

  2010年12月19日16时,天已落黑,俩人事先准备的刀、胶带和绳索,来到集安市商贸街路,上了一辆出租车,后于某、张某将司机蔡某捆绑,向其丈夫索要5万元钱赎金并约好了交钱地点,将受害人蔡某锁进车后备箱中。次日7时,公安机关在“关家沟”找到被劫持的出租车,将司机蔡某救出,二被告人被抓获。

  经开庭审理,二被告人对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绑架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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