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宽城区法院诉前调解组法官仅用两天时间,快速调解了一起涉及多人的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当天履行调解协议,防止了一起集体信访事件的发生。
吉林省某集团有限公司在南京大街建有一座较大规模的服装批发市场,在该批发市场的地下一层,该集团公司最早成立了一家农贸市场,后由于经营状况不佳,公司将农贸市场改造为服装批发摊位,并与近200名业户签订了摊位的租赁协议。但是,由于客流的习惯性等原因,地下一层市场的生意依然不好,业户纷纷要求该集团公司减免租金及相关费用。在这种情况下,该集团公司决定将地下一层改造为品牌服装折扣店,但这种经营模式需要将原来一家一户的摊位拆除。在该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得到了大多数业户的支持,一些业户选择与该集团继续合作,一些业户选择与该集团解除租赁合同,并拿到了补偿款,但有几十家业户,既不同意与公司合作,也不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而要继续以摊位形式经营,以便炒作摊位的经营权。并且,已经有六人起诉到宽城区法院。
宽城区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组法官受理该案后,立即与该集团公司取得了联系,认真了解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调解组法官感到,此纠纷虽然只是个别人与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但是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引发集团诉讼,甚至发生上访,同时也会影响到辖区大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因此,第二天调解法官就分别将双方约到法院,认真做起诉人代理律师的工作,与其就案件事实及法律后果达成一致后,再由律师做当事人的工作。另一方面,法官与该集团公司代表也进行了深入的交谈,希望他们考虑原告的状况,而且走诉讼途径对企业的顺利转型经营也会产生影响。最后,在调解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终于在下班前达成一致,解除双方的租赁协议,该集团公司当天就支付了起诉人补偿款。当这6名业户拿到补偿款后,其他的业户也纷纷与公司达成一致,该集团公司的改造工作得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