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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四类涉诉信访案件明显减少
作者:唐凤伟 段春山 李俐  发布时间:2013-09-19 16:48:38 打印 字号: | |
  记者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9月17日召开的全省法院涉诉信访专项治理活动推进会上了解到,今年1至8月,黑龙江法院涉诉信访数量“全线飘绿”:进京访同比下降20.92%,其中初访(新访)同比下降34.57%,重复访同比下降15.38%,越级访同比下降35.71%;发生到省访案件则同比下降16.05%。

  今年以来,黑龙江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各项机制,加强源头治理,狠抓积案化解,为“全线飘绿”打下良好基础。今年5月,全省法院又开展了涉诉信访专项治理活动,为涉诉信访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再次发力。活动针对新访、老访、越级访、重复访四类涉诉信访案件,明确了工作目标:强化预防化解,新访息访率达到80%以上;强化消化稳控,老访息访率达到50%以上;强化吸附工作,越级访减少80%以上;强化化解稳控,重复访减少50%以上。

  黑龙江各级法院在对涉诉信访案件逐一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在专项治理活动中梳理出的案件,逐案研究,区分涉诉信访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是否为法律程序中,还是法律程序已结束;法律程序虽已结束,是否在实体和程序上有错误或瑕疵,还是均没问题等,找准化解节点,分为9类进行有针对性、实效性地处理。

  为使责任落实到人头,推进活动开展,黑龙江高院成立了涉诉信访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张述元亲自担任组长,同时组成七个督导组深入一线对活动进行督导推进。他们深入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业务领导、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办案法官具体负责的“三位一体”信访责任机制;建立完善三级法院一体联动和中院主管领导、业务部门、承办基层法院的一致动作的两个“三级联动责任机制”;依据案件化解难度,实行重大、复杂、敏感、集体访案件以及多年仍未化解的“钉子案”、“骨头案”“一把手”亲自包案,有相当化解难度或当事人有不正常上访行为或倾向的,由分管院领导包案,一般案件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包案的层级包案制度,一包到底,直至息访。

  据了解,专项治理活动将于10月底结束。下一步,黑龙江高院将继续开展督导工作,深入到矛盾突出、工作难度大的法院或部门进行重点督导,对越级访、重复访、非正常访问题突出的法院或部门实行重点治理,对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继续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三位一体”的责任机制、全省三级法院“分级负责”制、建立落实错案纠正责任制、建立落实办案责任终身制,从根本上解决信访责任落实上“高调低行”的问题;坚持诉访分离制度、涉诉信访案件受理审查机制、立案信访部门与各审判部门和检察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完善多元化解和联动维稳机制,推进涉诉信访工作顺畅运行;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平台、完善落实层层通报制度、实施行之有效的考评办法、完善考评机制等,完善制度机制,推进专项治理活动取得更大成果,进一步推动涉诉信访形势向好发展。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