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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导人民法院工作
作者:陈志远  发布时间:2014-01-13 15:46:31 打印 字号: | |
  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法院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讲话精神指导人民法院工作,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贡献。

  通知指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思想深刻,旗帜鲜明,高屋建瓴,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孟建柱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入分析形势,对加强新时期政法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各级法院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为做好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通知指出,要通过深入学习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坚持党的领导的认识,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认识,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方面承担的职责使命;进一步深化对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任务的认识,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基本任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目标;进一步深化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认识,坚持司法良知,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弘扬法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深化对加强队伍建设的认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进一步深化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认识,坚持在党中央领导下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通知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导人民法院工作。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坚决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要把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重要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制度,坚决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及时向党委和政法委汇报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解决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法工作三项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强涉诉信访工作,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决不允许”的要求,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始终坚持公正司法的生命线,加强司法良知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要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队伍建设第一位,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人民法院工作中的腐败现象。要把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打官司难、执行难问题,作为今年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要准确把握深化司法改革的目标任务,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三个方面,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通知要求,要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工作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所提各项要求进行逐项分解,由相关院领导和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地方各级法院也要积极配合,认真抓好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要在全国法院系统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迅速掀起学习贯彻落实讲话精神的热潮。人民法院报社要组织编发系列学习文章,各级法院都要用好报刊、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自有媒体,加强与社会媒体的沟通,大力宣传中央有关精神,不断把学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要紧密联系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实际,切实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中的相关具体要求落到实处。要充分利用现有研究平台,整合资源力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提出的法律与政策、维稳与维权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