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原来不喜欢小偷小摸,但在几年前查出患有红斑狼疮后,因该病导致经常性发烧,引发神经受损,致使其性格发生变异。如今李某见到东西就想偷,不愿意见人,在外面流浪,哪里能住人就住在哪里。李某共5次分别在居民楼、办公楼、超市、医院住院部、养生店面等处,偷窃电磁炉、圣诞灯、内裤、手机等财物价值14425元。
法院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实施盗窃作案,共盗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442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李某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所盗赃物已被全部追缴并退还受害人,未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虽然对其鉴定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精神病人,但鉴于李某情况较为特殊,对其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