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立彬植根基层法庭,始终把维护司法公正放在首要位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庄严的法徽,确保天平永不倾斜。2014年,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从参加工作的第一天起,常立彬就暗下决心,一定要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当这种朴素的情感与一颗公正的心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便筑起了一道牢固的拒腐堤坝。
2007年,常立彬受理了某供销社与鞠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常立彬的母亲常年疾病缠身,治病每年都要花掉很多钱。原告供销社以常立彬母亲有病看望老人为由送去2000元钱。但他不为所动,及时向院领导说明情况,将钱悉数退回,依法公断该案。
2012年,常立彬受理开发商郭某某与镇政府建筑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为了达到胜诉的目的,原告通过其代理律师给常立彬送去了两万元。他两次去长春找到原告将钱退回。开发商以为钱给少了,允诺如果胜诉就送给他一套住宅楼,常立彬断然回绝。见钱和物均无法买动,原告便动硬的,扬言谁判他输了,决不罢休。钱买不动,硬的更吓不倒。常立彬依照事实和法律判决开发商败诉,开发商虽然输了官司,但是心里服了。常立彬的廉洁出了名,他作为全省廉政典型代表为全省法官干警作了事迹报告。
常立彬出身农民,了解农民,更理解农民,真心实意为当事人化解纠纷,排解忧难。
原告王某与被告王某是亲兄弟,却因林地流转发生了纠纷。这起案件法律关系很简单,但因利益驱使,双方矛盾十分尖锐。第一次开庭,双方就纠打到了一起。庭后,哥哥在半路围堵弟弟,身藏杀猪刀,非要杀了弟弟,在干警的护送下,才免除了更大的争端。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是近亲属,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即会伤害双方感情,又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冲突。本着化解矛盾,修复亲情的宗旨,常立彬找到原、被告所在地村委会及被告家属单位的领导,多次进行沟通调解,终使兄弟握手言和。
法庭不仅工作量大,而且有时还要冒着人身危险。杨某某与刘某离婚纠纷案。开庭那天,原告来到后坐在了常立彬办公室的外间等待被告。约九时许,被告来到了法庭,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然从怀中掏出尖刀刺向原告。听到喊叫声,在里间的常立彬知道发生了意外,他用力拨开其他当事人冲向被告,空手将正在刺扎原告的尖刀从被告手中夺下,并将其制服。常立彬不顾自己手上流淌着鲜血,急忙将原告送到医院抢救,并垫付了医药费。经救治,原告康复出院。
常立彬是个孝子,然而,为了法庭的工作,他忠孝未能两全。2007年,他的岳父被查出肺癌晚期。在北京治疗期间,因工作太忙,常立彬没能在床边照料。岳父被查出肺癌的3个月后,常立彬的母亲又查出了尿毒症。2008年的一天,母亲感觉严重不适。但这一天,常立彬已经安排了,要开三个庭,并已通知了当事人。第一个庭刚开完,父亲打电话说母亲病情严重,常立彬坚持开完第二个庭。这时,父亲又打来了电话,说母亲不行了。常立彬急忙赶到医院,但为时已晚,母亲已经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常立彬也常常自责,甚至独处时默默流泪:岳父生病住院没去身边伺候;母亲离开时没在身边,没有见她最后一面。但他说,自己心里是坦然的,总觉得没有愧对家乡的百姓,没有愧对人民法官的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