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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支付宝截图骗货 网店店主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10-23 09:25:01 打印 字号: | |
  小林大学毕业后,开了一家淘宝网店,做服装生意。小林在某市火车站旁边的服装市场里找到了一家店铺,加了这家店铺的微信号,通过微信买了一两次衣服,每次都是用支付宝转账,转账后截图发给卖家。小林归案后交代,她偶然一次在网上看到了假支付宝截图,便决定通过假支付宝截图骗取对方货物。后小林注册并使用16个微信号,向微信朋友圈里的一个服装店微商购买服装150余件。小林利用某软件伪造了支付宝付款截图发给卖家。因为卖家的业务量非常庞大,没有核实款项是否已到账。后该微商客服发现异常,发现有多笔的交易都没有到账,金额达11927元,立即向警方报警。案发后,小林赔偿了21032元,并取得了对方谅解。

  法院认为,小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小林归案后有坦白情节,而且已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小林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三星手机1部,予以没收。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