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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 优秀法官
  发布时间:2017-01-13 08:37:38 打印 字号: | |
  孙海鑫连续多年被党委政府及各级法院评为“优秀审判长”、“办案能手”、“十佳调解能手”、“全省优秀法官”、“四平市政法系统模范政法干警”、“吉林省十佳优秀人民法庭庭长”、“首届全省十杰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这些成绩,都源于孙海鑫对待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

  在基层法庭工作28年,孙海鑫承办的案件5000余件,平均调撤率达到95%左右,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无一因案件处理不当引起当事人上访和缠诉,多年来化解大量矛盾纠纷,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平民法官”。

  孙海鑫从做法官的第一天起,就暗下决心,一定要把案子办准、办好。判决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他每年审结200多起案件,通过办案,孙海鑫深深体会到,离婚案件还会有旧情,赡养案件还会有亲情,邻里纠纷还会有乡情,欠款纠纷还会有友情,交通事故还会有同情。只要努力唤起人们的真情,所有的恩恩怨怨,都会烟消云散的。即使案件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一样要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感人,以法服人”。

  老百姓打官司,并不仅仅在于获得一纸公正的判决,更重要的是要解决实际问题。孙海鑫常常利用下乡办案的机会,顺道回访一些当事人,当孙海鑫看到他们阖家幸福、安居乐业的生活,他总是由衷地感到高兴。

  孙海鑫深深体会到:人民法官为民司法,不能只体现在法庭内,还应该体现在法庭外。如果因为他的真情唤醒了当事人的理智和良知,因为他送出的温暖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因为他奉献的爱心使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馨,他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他说,这一辈子就想扎根法庭,不辜负老百姓的信任,多办案、办好案,为促进社会和谐多作贡献。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