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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五项涉民生案件审理答疑
作者:林晔晗  发布时间:2017-12-20 13:29: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等五项涉民生案件审理答疑相继出台,多起涉民生领域热点案件的裁判标准得到明确。

  据了解,广东高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问题为导向,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深入调研,出台劳动争议、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第三人撤销之诉等五项审理答疑。该五项审理答疑涵盖劳动关系确认、企业搬迁引起劳动合同变更、房屋买卖合同格式条款、一房多卖、未获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第三人撤销之诉审查范围等涉民生热点、难点,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房地产、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坚持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并重,依法调整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冲突,鼓励交易、保障安全等审判理念,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

  据介绍,指导意见忠于立法精神,体察实践需求,从操作层面为统一裁判尺度、准确适用法律提供参考,有助于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如劳动争议审理答疑的修订历时一年多,经过了与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企业联合会等多家单位的研讨,主审法官会议多次修改,并充分征求下级法院的意见,归纳出23个问题解答,及时回应了新经济模式下支付方式、劳务派遣等疑问。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审理答疑,明确开发商工程竣工验收后需到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该论证历时三年,多方征求意见,综合考虑发展商义务,司法实践中效果较好。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