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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理论与实务经验交流会召开
江必新出席并讲话 刘贵祥作专题报告
作者:万会峰 薛圣海  发布时间:2017-12-20 13:29:44 打印 字号: | |
  12月16日至1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理论与实务经验交流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主持会议并作专题报告,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杜航伟致辞,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阎庆文出席会议。

  江必新指出,要深刻认识执行工作在新时代的新使命,深刻认识执行工作不仅是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基本方式,更是加强权利保障的迫切需要;不仅是制裁违法行为、守护社会诚信底线的重要手段,更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内容;不仅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最后防线的最后一环,更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不仅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基本条件,更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

  江必新强调,要全面把握党的十九大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重点要以从严治党的精神,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要以革命的精神厉行法治,维护宪法法律和司法裁判的权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江必新提出,要奋力争取执行攻坚的新绩效,重点要完成“七个一”工作任务:建立一套客观的有无执行条件评价标准,一套有效的执行财产发现机制,一套快捷的执行财产变现办法,一套公平的执行财产分配规则,一套严格的执行监督问责机制,一套科学有效的执行行为管理规范,一套严格的执行案件管理办法。

  江必新强调,要开拓执行理论与执行实践相结合的新境界,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弘扬专业精神、增强学习本领、强化理论指导实践等相关精神,加大理论研究与深化实践力度,进一步促进二者的相互结合、深度交流和共同提高。

  刘贵祥作了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现状与分析的专题报告,重点介绍了近几年人民法院在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等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展望,并指出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在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下,人民法院一定会圆满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专业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部分专家学者、地方法院代表、第八届执行论坛获奖论文作者代表参加会议。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