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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守为民之责 做群众信任的“平民法官”
---- 记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石人镇人民法庭庭长赵红波
作者:孙兵 曹俸双  发布时间:2018-06-19 14:01:25 打印 字号: | |
  一次次化干戈为玉帛,一回回愁容变笑脸。在白山市江源区石人、砟子、大石人3个乡镇、5个街道社区、19个行政村、50余个自然屯里,她是百姓心中最信赖的“平民法官”,人们只要有了纠纷,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位平易近人的法庭庭长。

  她就是赵红波,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石人镇人民法庭庭长,26年坚守审判一线,她较真每一起案件的来龙去脉,倾听每一位当事人的是是非非,没办过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却化解过无数“鸡毛蒜皮”的纠纷。在她身上,看到的是一个基层法官真正所需要具备的品格和智慧。

  传递温度——定纷止争赢得信任

  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司法作风拥有认同感的最好方法,就是把法律的温暖及时送到群众身边。

  赵红波常说,“对待当事人的态度往往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带来一定影响,对当事人不理不睬、甚至训斥,会导致当事人质疑法官的公正性,这对案件本身、法官形象、法院权威都会造成极坏的影响”。

  上世纪九十年代,白山市江源区石人镇作为全国百强镇,厂矿企业遍布辖区各地,但随着经济发展,大量企业主因经营不善发生资金链断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时有发生。

  什么样的法官值得信赖?赵红波用行动给出了答案。

  今年年初,一起农民工讨薪事件打破了原本平静的石人镇。原告50多名农民工大多数都是当地村民,被告则是石人镇招商引资的一家企业。受案后,赵红波立即与人民调解员前往涉案企业走访。经了解,该企业因经营不善发生资金链断裂,现有资金不能全部清偿所欠薪酬,企业法人希望可以等企业经营好转再进行给付。了解具体情况后的赵红波没有马上表态,在她看来,这起案件一方涉及民生大计,一方涉及当地经济发展,研究制定好妥善的解决方案才能实现双赢。

  于是,赵红波找来了企业法人和村民代表,一起协商解决方案,权衡利弊,并对企业法人进行释法明理,讲清厉害。

  时至午时,现场的村民代表、家属代表早已饥肠辘辘。赵红波为大家买来了面包和矿泉水,跟大家一边吃一边讨论方案。企业法人看到这一幕深感惭愧,主动与村民代表协商先支付10万元薪酬,待企业恢复正常经营后,余款一次性结清。

  拿到薪酬的农民工代表刘某非常激动,“赵庭长的亲民举动,让我们这样讨薪路上的农民工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愿意和这样的法官打交道,她是实实在在为我们解决问题的”。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法官的威信也是在点滴小事中逐渐积累起来。多年来,在石人法庭受理的30余起农民工讨薪案件中,涉案人数上千人,全部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大大提高了石人法庭在当地群众中的威信。 

  多年的法官职业生涯,赵红波诠释了对法律的信仰,对办铁案、办精品案的职业追求,她审理的2000多起案件,从未发生一起因处理不当产生涉诉信访。

  “有纠纷就到石人法庭找赵庭长。”在石人法庭辖区的居民心里,无论是不是石人法庭管辖的事儿,大伙儿都先到法庭去说说。赵红波用自己的行动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信任,已经成为大家最信赖的人民法官。

  心系民生——延伸职能多元解纷

  乡土纠纷大多是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有的只是为了争口气,简单的就案下判,往往达不到化解矛盾的目的。

  “民事审判最根本的目的不是用法律手段去制裁谁,而是通过一个个纠纷、一起起案件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美德。法庭工作在最前沿,这份责任责无旁贷。”赵红波对法庭工作有着独到的见解。

  2013年,赵红波被调至石人法庭担任庭长,刚到法庭各项工作还不熟悉,赵红波通过深入分析乡土矛盾纠纷症结,发现赡养、抚养、扶养类型的案件大多都是双方无法平心静气的进行沟通,并没有太大的矛盾分歧,利用熟人社会情感和道德纽带会取得更好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让失和的父母子女重归于好,让有隔阂的长辈晚辈互相谅解,便成为赵红波调解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每当遇到婚姻、家庭、邻里等类型的纠纷,赵红波灵活运用“冷处理法”、“亲情化解法”、“圆桌会议”等调解方法,用群众能听得懂的语言真情沟通、诠释法理,使一个个濒临于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矛盾激化的邻里关系冰消雪融。赵红波还根据案件类型到社区村屯就案讲法,离婚案件就讲婚姻法、继承案件就讲继承法,亲和的态度、通俗的语言、郑重的承诺,迅速与乡村干部、司法助理、人民调解员、当地德高望重的老者建立了紧密联系,也拉近了赵红波和老百姓之间的距离。

  在赵红波看来,“婚姻、家庭、邻里之间的矛盾,没有什么大是大非,多是因为感情传输带发生梗堵,判决也许省时省力,但极易激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只要找到根结就能修复情感,消除矛盾。”

  80多岁的王某与四名子女因赡养费发生纠纷,老人主张四名子女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100元。四名子女不但不给赡养费,还将老人背到法庭,放下就走。赵红波十分震惊,询问老人情况后,立即开通绿色通道为老人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庭审当天,法庭设在了四名子女所在村部。开庭时,四名子女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互相指责推脱,吵得不可开交。休庭时,赵红波找来了村书记和四名子女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调解,四名子女当即羞愧难当。“不是不想赡养老人,只是因为老人的一些做法让我们心里很不平衡”,四名子女向赵红波道出了各自的想法。赵红波见各方情绪有所缓和,趁热打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向四名子女详细讲解了赡养老人是法律确定的义务,拒不赡养老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最终,案件调解结案,由四名子女轮流赡养老人。结案后的赵红波还有些不放心,总是会定期去看望一下老人。每次去,王某都拉着赵红波的手激动地说,“要没有庭长你当初的调解,我的这几个孩子就不会像现在这么孝顺我”。

  赵红波介绍说,“各方力量参与调解,往往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组建的调解组织是建立在法庭与辖区党委政府、村屯社区、厂矿企业长期的服务和信赖上,一方面法庭可以解答政府、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另一方面法庭调解工作遇到障碍时,政府领导、企业经营者、村支书也担任着调解员的角色,大大提高了调解成功率”。

  久而久之,赵红波总结出了“三调”原则,即特定关系人与特定关系单位协助调解相结合,适时邀请当事人亲朋好友、村书记、单位领导等协助调解;“面对面”与“背靠背”调解相结合,灵活运用“分时段”调解和法官主持双方调解,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坐堂”与巡回调解相结合,针对案件具体情况,前往当事人的住所地或案件发生地实地了解案情,当场调解纠纷,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

  近三年来,赵红波共受理案件657件,审结656件,结案率99.8%。其中调解撤诉556件,调撤率90.1%。

  情牵百姓——司法服务便民利民

  “田间法庭”、“工地法庭”、“巡回法庭”、“病床前法庭”……针对受理案件特点和农村乡土实际,赵红波探索建立的法庭“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以“现场受理、集中立案、就地开庭、当场调解、及时判决”等方式,发挥了法庭植根社区村屯、简案快审、教育面广的优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1998年,家住白山市江源区石人镇北山社区的老人高某因病去世,留下一间房屋约定由六儿子高某需居住。今年年初,房屋拆迁需要办理过户,高某需、高某忠等七兄弟却因房屋归属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六儿子高某需认为老人生前一直与自己一起生活,房子理应由自己继承,其他六名兄弟却不赞同。赵红波分析案情后,逐个与其他六兄弟进行沟通,当了解到高某忠因病无法到达法庭,赵红波决定到高某忠家中进行开庭。2018年6月14日,兄弟七人在高某忠家中参加了庭审,庭审中赵红波深感兄弟七人并无大矛盾,只是有些误解。休庭期间,赵红波从兄弟亲情入手,讲法理、释情理,七兄弟听后都非常后悔。“因家事闹到法院真是太不应该了”,高某需的几个哥哥说道。最终,案件调解结案,房屋由六儿子高某需继承,其他六兄弟协助高某需办理过户,一场家庭纠纷圆满画上句号。

  卧病在床的高某忠表示,“案件能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使我们七兄弟没有因一间房屋而反目,这也是我们已故父亲希望看到的结果。我也没想到赵庭长能因为照顾我的病把庭开到我家里,真是太感谢了。”

  五年多的法庭工作时间里,赵红波的足迹遍布辖区所有乡镇村屯,和她受理的所有案件当事人都有过耐心地交流。

  赵红波从来没有感觉到苦和累,她说,“多走访当事人、多听当事人的心声、多劝说当事人、少直接判决,走的路越来越长,但与老百姓的距离却是越来越短。”

  多年的一线走访调研、巡回审判,赵红波发现在石人法庭辖区的各个“百姓说事点”中,小到家长里短、邻里矛盾,大到房屋拆迁、土地纠纷,群众会把闷在心里的话说出来、写出来,“百姓说事点”中的其他群众则会进行调解、劝说,已然成为重要的社情民意收集点和调解点。

  为此,赵红波在“百姓说事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调解覆盖面,充分借助基层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调解经验丰富的优势,在当地政府设立人民调解中心,在各村屯社区设置调解组织、调解员,并定期组织学习、辅导,使辖区内大量的矛盾被化解在萌芽中。

  对辖区内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赵红波则实行“一简二优三保四救”:“一简”即简化立案程序,减少当事人诉累;“二优”即对困难群众安排专人进行立案指导,在最短的时间内优先立案、优先送达司法文书;“三保”即对当事人申请保全的案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以保障案件能够顺利执行;“四救”即对困难群众及时提供司法救助,缓、减、免交诉讼和执行费,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近年来,石人法庭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22天,共为260余件案件的300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3万余元。

  2016年,赵红波被选举为白山市江源区第九届人大代表。赵红波说,“当好人大代表和当好法官是一个理儿,就是要替群众说实话、办实事。作为人大代表,同时也是一名基层法官,尽全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是我的本职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的责任;转达群众民意呼声、不负嘱托期望,是我的义务。”

  “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法院优秀法官”、“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一项项荣誉、一面面锦旗、一声声感谢,无不记录着赵红波劳碌奔波的心血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情怀。

  赵红波用她的真情唤醒了当事人的理智和良知,因为她送出的温暖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因为她奉献的爱心使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在她心里,她恪守的是为民之责,最希望做的就是人民群众信任的“平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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