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接收管理办法》和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接收以下30名学生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批法律实习生(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姜昊坤
江苏大学:丛萃平
西北政法大学:王权威
辽宁大学:刘亭
黑龙江大学:史健达、付娆、王众、张超、苏家萱、姚象天、赵晶晶、杨瑞雪
东北师范大学:姜博
长春理工大学:康悦、孙文越、张诗瑶、郑秋爽、王欢、曾俊嘉、申玉中
吉林财经大学:王雪纯
北华大学:李梦凡、王睿
吉林警察学院:尹梓丞、逄宏锐、王姿蘅、郝兵兵、宫睿营
通化师范学院:赵如菲、林芳敏
衷心感谢各有关院校对我院工作的大力支持!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