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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招尽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执行干警上门腾迁老lai秒怂
  发布时间:2019-09-11 14:29:31 打印 字号: | |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行为,近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18名执行干警来到抚松县准备对某水泥厂进行强制腾迁。

这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经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审理判决后,被执行人抚松县某水泥厂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2018年1月,申请人初某到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抚松县某水泥厂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给付义务。随后,法院对该水泥厂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进行了评估拍卖,经两次拍卖流拍后,依据流拍价将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抵偿被执行人所欠部分借款,并于4月29日向该厂送达了腾迁公告,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此期间,被执行人先后两次提出执行异议,均被法院依法驳回,执行异议被依法驳回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腾迁义务。

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威慑力,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依法做出对相关房屋进行强制腾迁的决定,并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

当日,执行干警有序进入现场,一面对屋内物品进行摄像拍照,为后续的腾迁工作做好准备,防止腾迁过程中造成屋内物品的缺少与破坏;一面找到企业负责人再次进行法律释明,告知她拒执的严重后果。企业负责人眼见执行干警已经全副武装上门腾迁,慑于执行威力,提出要再与该厂实际出资人和申请执行人联系协商一下。半小时的时间内,企业负责人在实际出资人授意下主动与申请执行人电话协商,保证在七天内将自行迁出该厂,到期如未迁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本次执行行动到此结束。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此次执行行动不仅展现了法院坚决的执行态度和强硬的执行力度,也有力地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促使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协议,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了执行威慑力和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