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接收管理办法》和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接收以下30名学生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四批法律实习生(排名不分先后):
吉林大学:张义博、李丽丽、曲春洋、马小雯、张文博、单佳琦、尚皓楠、孟繁頔、王钦、任鑫淼、周启冰、金洋
东北师范大学:池文宇
长春理工大学:李佩萤、许诗晗、张钰洋
吉林财经大学:赵美玲、赵庆、章艺瀛、梁伟茜、朱伟、马智慧、苑晓敏、王琛
长春工业大学:聂辛哲
吉林师范大学:王蓉、裴一凡
北华大学:余婉琳
上海政法学院:李长征
内蒙古财经大学:张晓行
衷心感谢各有关院校对我院工作的大力支持!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