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的行程码为红色,也没做核酸检测,按照规定无法出席听证会,今天的听证会是不是开不上了?”这句急切的话语中夹杂着些许无奈。
近日,四平中院立案二庭法官接到当事人宗某打来的咨询电话,宗某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再审申请人。前段时间,他曾到国内一中风险地区旅行。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得进入法庭,可宗某又需要到法院参加听证会,于是他打电话向法官询问怎么办。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的抵触情绪很大,互不相让。如不及时召开听证会,当事人的损失很可能进一步扩大,不利于纠纷矛盾的化解。考虑到案件性质以及当事人的特殊情况,为有效防控可能存在的疫情风险,承办法官决定采用互联网庭审的方式如期召开听证会,并对案件事实进行询问查实。
经多次协商沟通,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以隔屏“对话”的方式如期参加此次听证会。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询问和调查,双方当事人均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法官认真倾听了双方的诉求,待综合评判后再做出听证结论。听证会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借助网络如期召开听证会表示满意。
听证会召开前,承办法官在与技术人员沟通好远程开庭所需准备事项后,耐心指导当事人下载软件并熟悉操作步骤,为听证会顺利召开奠定了坚实基础。听证会过程中,承办法官引导当事人按流程操作,严格按照听证会程序进行,确保庭审公正,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及时、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疫情发生以来,四平中院始终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统筹推进,坚持把作风建设成效体现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做好事、办实事,确保作风建设走实走心、见行见效,持续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
近年来,四平中院持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深化互联网法庭应用。通过远程视频、线上签名、文书直接生效等方式,实时便捷地完成了庭审,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真正为当事人提供了诸多便利,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