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经全省法院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等5个集体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推荐对象5个,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王钥等5名同志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附后)。从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如对公示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应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核查。
联系单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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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9月14日
附件: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1.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2.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丰满人民法庭
3.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
4.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5.珲春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1.王 钥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刘云山 东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一级法官
3.李 磊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教育处处长
4.刘淑梅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处长
5.梁 飞 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宣传教育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