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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绿水青山筑牢法治屏障——四平两级法院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17 08:30:51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四平地区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地缘特点和区位优势,从体系和机制改革入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切实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部署,促进和保障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全面和准确实施,为绿水青山筑起了司法防护屏障。


2021年4月26日,双辽市白鹤保护区内,白鹤翩跹起舞。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人们爱护野生动物意识越来越强,更多的珍禽鸟类在此栖息。


四平中院法官干警为解决水源地矛盾,到现场进行实地踏查

增强审判工作为环境资源保护服务意识。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四平地区两级法院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的新思想、新论断,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做到以法律手段制裁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制度的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安定,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20年4月22日,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徐某某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这是全市首例环境公益诉讼。

依托环境资源审判庭实现案件专业化审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和四平中院有关文件精神,双辽市人民法院科学整合审判资源,立足案件实际,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积极探索建立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优化审判资源,逐步实现环境资源案件的专业化审判。

双辽市人民法院在白鹤自然保护区设立巡回法庭,为保护区撑起了法治天空

双辽法院干警到保护区周边集市上进行普法宣传,向群众宣传保护环境资源的重要性

通过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统一涉环境资源案件的裁判尺度,不断提高此类案件的审判质量与效率。环境资源审判庭通过调研和论证,设立了茂林镇巡回法庭,主要审理涉及双辽白鹤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资源类案件,自然资源审判得以拓展。与此同时,双辽法院还在白鹤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该基地是集生态保护、法制宣传教育、生态文化推广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基地的建立进一步促进了生态环境的修复保护,提高了人民群众保护生态意识,有利于法治观念的养成。



双辽法院执行局到白鹤自然保护区内对进行宣传教育

深入推进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引导广大群众认识到环境保护是与生产、生活、生命息息相关的大事,是长远之计和兴国之策,进而养成自觉守法行为规范。

双辽法院对白鹤省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的村屯开展常态化环保普法宣传教育,将法律法规传单发至每个家庭,做到所有农户和单位全覆盖。此外,组织法院干警深入基层举行专题法制讲座,运用当地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增强宣传普及效果。

双辽法院干警到白鹤自然保护区座谈交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今年9月26日,结合“吉林生态日”,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双辽市人民法院会同双辽市生态环境局、双辽白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茂林镇人民政府、架树台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联合开展了法制宣讲、法律咨询等活动。这种府院联动、上下结合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受群众欢迎,收到良好效果。

今后,四平地区两级法院将不断提升环境司法能力水平,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倾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