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优化案款支付流程。延边州法院以执行工作需求为导向,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打造案款“E支付”系统,实现案款一键标记、自动发放、线上办理、监管有序,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试点单位。
近日,延边州法院、珲春市法院共同围绕案款“E支付”系统中的案款积压、申请人信息收集、案款发放审批等问题,与软件公司积极沟通、深入交流,倾力打造案款“E支付”升级版。
“每日催办”案款管理升级。案款“E支付”系统将强化对案款认领的提醒。在系统站内提醒的基础上,增加每日短信通知,提醒办案法官及时认领案款,并重点突出系统内“待认领”模块的字体颜色,有效化解案款积压问题,促进执行案款管理工作良性运转。
“只跑一次”服务流程升级。方案优化了申请人的信息采集流程。系统采用OCR识别技术,在当事人来法院递交材料的同时,对申请人银行卡的开户银行和卡号进行信息提取,回传至系统后生成《申请人收取案款信息确认表》,申请人通过电子签名板确认签字,保障案款发放的准确性,也满足了当事人只跑一次的愿望。同时,升级后的系统将对案款发放审批环节的安全性做进一步提升,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案款发放效率。
下一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根据实际办案需求不断挖掘案款支付痛点,持续优化系统功能与流程,将案款支付和移动办案结合,加快脚步推动智慧法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