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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第五批法律实习生人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2 13:00:11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接收管理办法》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接收以下65名学生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五批法律实习生(排名不分先后):

吉林大学(32名):于思佳、王芩、王美淇、孔翔宇、朱彦君、华晓枫、向昆、刘佳怡、刘思琦 、孙晓妍、李恒、李晨、李鑫鑫、 杨清岚、汪洋、张子梁、张坤 、张凯、陈锐、周笑野、袁勇、党帅、 徐庆晨、高玉杨、高阳、崔伟哲、崔童童、梁楠、温雨晴、解梦鸽、褚振 、管仁玉

东北师范大学(8名):王志宇、王晓磊、孔杨、田畅、史进、朱真玉、周庭旭、鲁提普拉·穆太力普

吉林财经大学(12名):王盾、王宇璐、王艳婷、任洁、庄宜璇、刘珊珊、刘紫彤、李悦、李舒婷、宗原、秦珍珍、顾海波

长春理工大学(12名):于涵悦、王晨阳、吕佳、朱子茵、张瑜、张嘉龙、周宏远、赵元、袁姣姣、唐子晗、梁玉琪、霍小雪

吉林师范大学(1名):吴尚

    

衷心感谢各有关院校对我院工作的大力支持!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3月2日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