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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工作机制 持续跟踪问效 ——长春林区中级法院以“1+2+3”模式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常态化
  发布时间:2022-11-21 09:36:4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升级,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深入各基层法院开展专项调研,分析研判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推进的突破路径,探索建立起“1+2+3”工作模式,持续在抓落实和提效果上下功夫。


一封书信


“1”是“一封书信”,即“致辖区企业的一封信”。为切实了解企业需求,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向辖区企业送交了《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致辖区企业的一封信》。信中作出了完善制度保障、助力营商环境建设,聚焦审执主业、高效化解商事纠纷,延伸司法服务、积极回应企业需求,切实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助企氛围4项承诺,附有两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系方式,进一步畅通法院和企业的沟通渠道,推动建立亲清坦诚、彼此信任的良好工作关系。


两种模式


“2”是“两种模式”,即建立“法院+国有企业、当地商会”沟通联络新模式。长春林区两级法院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积极拓展府院协作的范围、领域和内容。在府院联动框架下,通过联席会议制度与国有企业和当地商会建立有效对接,形成联发文件或联席会议纪要,建立健全沟通联络长效机制。截至目前,两级法院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议题研究府院联动事项5项,联合制定文件6份。


三项举措


“3”是“三项举措”,即围绕企业经营管理、法律维权以及新政策法规普及等3方面提供及时司法服务。长春林区两级法院通过与辖区企业建立定期座谈回访制度,确定日常定期联系沟通频率,持续开展互动交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每月15日与辖区重点企业召开碰头会,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编辑印制了“送法进企业”法律服务指南,临江林区基层法院举办了4期企业经营管理层法律培训班。年初以来,两级法院共进企业服务26次,解答法律问题200余个,倾心倾力倾情为企业纾困解忧。


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使命,特别是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今年以来,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常态化开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的七项措施》,努力以司法服务“硬招法”,营造企业发展“暖环境”。下一步,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将继续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政治性、全局性、常态化的工作抓牢做实,为长春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长春林区中级法院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