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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效提升 深化改革 吉林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2-09 09:47:47 打印 字号: | |

2月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文君出席会议并介绍相关情况。

2022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切实解决执行难”重大决策部署,以提升执行质效为核心,强化机制建设和队伍建设,实现了执行工作高质量稳步发展。一年来,全省法院执行案件总数为218171件,新收210285件,已结214317件,执结率98.23%,执行到位金额336.5亿元,执行到位率45.39%。


攻坚克难提升执行质效。吉林法院坚持执行工作“一把手”抓和抓“一把手”工作机制,开展“审判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加强质效数据监测,包片督导,22项质效指标排名全部进入全国前十位,18项指标进入全国前五位,6项指标位列全国第一位。全口径案件执结率、首次执行案件执结率分别位列全国第二和第三位,执行完毕率、实际执行到位率分别位列全国第一和第四位。

服务大局优化营商环境。吉林法院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加大对涉府执行案件联合化解和涉国企债权清收力度,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创新升级暖企、惠企、安企措施,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186场,联合吉林人民广播电台打造22期“ 执行工作进万家·执行法官讲执行”系列微视频,在“抖音”点击量近500万,在中央政法委组织的2021年度好新闻评选中获得三等奖。

自我革新深化体制改革。吉林法院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推行执行通知程序前置改革,开展“双重领导”的执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各类工作标准,巩固“四说四改”成果专项活动成果,持续保持执行案款“超期未发放和超期未认领”动态清零,进一步健全终本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全面规范终本案件管理。

不忘初心增强群众获得感。吉林法院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完善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建立民生执行案件台账,开展涉农民工工资“两类账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治理“老赖”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智慧执行APP的便民应用,全年624件信访案件全部办结并化解,最高法院予以高度肯定,并在全国法院执行信访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破解难题推进信息化建设。吉林法院扎实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切实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出台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指导意见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标准等制度,强化执行案件监管督办、数据统计分析、执行指挥调度等工作,积极推进集约化、智能化、团队化办案模式,研发智能续封续冻智能软件。

凝心聚力打造执行队伍。吉林法院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执行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内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入推进“一案双查”工作,开展执行司法解释、执行质效、信息化应用等培训百余次,干警业务能力和信息化应用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会上,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周莉平详细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答记者问

《吉林日报》记者:2022年吉林省受新冠疫情影响较为严重,请问吉林法院面对疫情影响,执行工作采取了哪些有效办法。



答:2022年新冠疫情 对人民法院工作 也包括执行工作,产生了较大影响。面对疫情影响和案件积压的双重压力,省高院果断作出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审判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全力抢抓办案进度,全力提升办案质效,最大限度降低新冠疫情对执行工作的影响。

期间,省高院加大对执行质效的周统计、季调度、月通报,强化执行措施采取和科技手段运用。针对涉疫情执行案件,建立专门台账,畅通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执、快结。截至2022年底,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214317件,执结率达98.23%,执行案件所涉及的22项质效指标,全部进入全国前十位,实现了执行案件效率和效果双提升,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实际,省高院制定下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各项执行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执行工作分类指导意见》及《妥善处理疫情封控期间 续行查封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具体要求,积极帮助 受疫情冲击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围绕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对促进投资、提振消费等重点领域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执行速度、增加执行温度,助力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吉林广播电视台《守望都市》栏目记者:本次新闻发布中,省高院再次强调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作用,请您介绍一下执行联动取得的成效。

答:全省法院执行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吉林省府院联动2022年第一次会议精神,按照力量联合、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工作要求,重预防、抓前端,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提出解决问题方案,创新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执行案件诉源治理和风险化解。

2022年,省高院与省住建厅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期间,在住房公积金执行的相关数据上我们发现,对住房公积金的执行,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但实际工作中,查询多、冻结少,划拨并交付执行的,仅为17.08%,对住房公积金的执行,实际上并不畅通。特别是个别法院还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采取过罚款、拘留措施,引发了不少矛盾,案件执行效果也不好。为此,省高院与省住建厅经多次磋商,联合下发了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对人民法院查询冻结划拨住房公积金,以及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联合惩戒做了详细规定,避免执行中反复续行冻结,既有利于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债权,也减少了被执行人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扩大化,进一步规范了对住房公积金的执行,文件出台取得了明显效果。

同时,通过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省高院指导相关法院成功化解一批重大案件。如吉林中院跨省执行6.97亿元国企债权清收案件,是近几年跨省执行中 执行标的最大一次。跨省执行既涉及错综复杂的法律问题,又涉及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通过法院和政府部门联动配合,细化工作方案,穷尽工作措施,一举将6.97亿元国有资产执行到位,有效缓解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强化地方政府防范风险的信心。类似案件还有不少,在此就不一一介绍了。



一点资讯记者:新闻发布词中还提到了推行执行通知程序前置改革工作,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工作情况。

答: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2022年省高院在健全完善解决执行难外部工作格局的同时,进一步深化法院内部立审执衔接配合工作机制。省高院积极探索并经认真研究,在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全面推进执行通知程序前置改革。作为一项改革措施,执行通知程序前置对于推动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更好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具有积极意义。这项改革措施主要内容是,将以往在执行程序中发送的执行通知书,前置(即载入)到民事裁判文书中,通过强化审判与执行程序有机衔接,提示审判法官充分考量判决内容的可执行性。同时,通过提前告知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将获得信用正向激励,推动社会尊重法院判决,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不履行义务当事人,也将依法限制其高消费及纳入失信名单,以及依法采取财产查控、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全省各级法院在民事审判中已全部落实执行通知程序前置,既减少了送达环节和提高执行效率,更维护人民法院裁判权威。

为了推进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2023年,我们将在推进全省法院工作现代进程中,积极探索执行体制改革工作。一旦有新的信息,我们将会及时向媒体记者朋友们发布。


 
来源:省法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