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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执行丨不能让这笔钱从我们眼皮子底下被转走!
  发布时间:2023-03-09 09:44: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过多方协调努力,不到一天的时间,成功执结了一笔三百万元的买卖合同欠款,并通过法院执行账户及时打给了远在天津的申请执行人。


这是一桩拖欠四年之久的买卖合同经济纠纷案,为审慎执行好涉百万元标的额案件,执行当天,抚松法院执行干警同步采取线上网络查控+线下摸排调查的措施,不放过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很快,从执行小组传来好消息,查到了被执行人公司名下某银行账户里存有大笔资金,足以支付申请人的欠款。


“绝不能让这笔钱从我们的眼皮子底下被转走!要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偿还义务。”执行法官当机立断,依法将资金冻结,并通过仔细核实,确认此款系该公司案外人收购该公司资产所付的价款。

由于申请执行人系外省居住人员,为了提升办案质效,最大限度减轻涉案人的往返压力,法官干警一方面与该案有协助执行义务的银行等单位沟通交流,另一方面通过电话、远程视频等方式在原被告之间开展调解工作。最终,执行法官通过释法明理、思想教育,促成了原被告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申请人自愿放弃全部债务利息,被执行人则一次性履行偿还三百万元欠款的法律义务。随后,法官协调银行将所欠款项划转到了法院专用执行账户上,并在第一时间打到了申请人佟某的个人帐户中。“法官好神速啊!这么快就帮我把全部的欠款要了回来,我要做面锦旗寄过来!”申请人佟某激动地说。至此,一桩拖欠四年之久的买卖合同经济纠纷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来源:抚松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