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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培育交流 深化院校合作 锻造新时代法院高素质人才铁军
作者:孙兵  发布时间:2023-03-17 11:14:41 打印 字号: | |


3月16日,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研究贯彻落实举措。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并发表重要讲话,对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作了深入论述。此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专门部署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法学理论研究、法治人才培养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全省法院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积极参与新时代法学教育,加强法学理论研究,与相关法学院校共同推进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强化培育交流,锻造新时代法院高素质人才铁军。要把加强理论武装摆在人才工作首要位置,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法院人才自觉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把人才培养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基础性工作,研究制定全省法院队伍建设规划,健全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素质培养体系、知事识人体系、选拔任用体系、从严管理体系和正向激励体系。要把学习研究能力作为最基本的能力,研究制定全省法院提升学习研究能力的意见,明确学习研究能力提升的内容、措施和要求,着力打造高素质的研究型、专家型法官干警队伍。要深化院校合作,积极参与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扎实做好法律实习生培育工作,全面深化拓展法院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交流合作,建立疑难案件研讨论证、法学研究、专题调研联合攻关机制,积极探索与高校建立在职干警学历教育制度,加大法院高层次审判人才、涉外审判人才、急需审判人才等联合培训力度,积极选派法院人才到高校承担教学任务,接收法律研修学者,促进法律人才实践锻炼和良性互动交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