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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佑“未”来 与法同行 ——吉林高院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23-05-08 09:39:26 打印 字号: | |

吉林高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少年儿童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有关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审判改革,切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吉林法院1家少年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3名法官被评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重”字当先 保障工作高位推进‍


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新要求,深刻认识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成立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任组长,15个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调度工作进展。制定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方案,编发《少年法庭工作动态》,统筹协调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和司法保护、犯罪预防、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全省法院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推行圆桌审判、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辅导干预、回访帮教、从业禁止等制度机制,推动持续完善少年司法制度。


“创”字为要 革新试点工作机制‍


坚持改革创新,选取4家试点法院,打造“一院一特色”的工作亮点。吉林丰满法院探索构建“1+4+X”融合模式的未成年人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多维度整合社会力量,打造立体未成年人维权体系;长春榆树法院打造“护蕾行动·榆法同行”品牌,构建“政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工作机制,提升对未成人的家庭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网络保护、司法保护功能;辽源西安法院实行“法官首审责任制”,建立法官与涉诉未成年人“一对一”模式,强化对涉诉未成年人的精准帮教;延边延吉法院实行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后延伸帮教“三步审判法”,建立院、家、校三方联动机制。


“协”字筑基 共建综治联动工作机制‍


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在坚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的同时,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和双向、综合保护精神,积极完善司法保护与行政、家庭、学校、社区、妇联、共青团联动机制,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校园欺凌、家庭暴力、未成年罪犯、涉未成年犯罪失足少年和厌学青少年分类救助等工作衔接机制,从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综合调处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尽责、法院牵头、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与省妇联、省未保办联合会签文件2份,指导中基层法院与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协同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定期举办家庭教育活动。各级法院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家庭教育促进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2件,建立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机构1家,发出家庭教育令9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87次。


“爱”字润心 强化法治宣传滋润童心‍


指导各级法院积极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派驻工作,截至目前,全省三级法院共计派出1892名法官干警,担任兼任教育部门在全省共计3000余所中小学中分配给法院系统的2158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制定法治副校长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工作档案。按照最高院部署,配合省“扫黄打非”办、“打拐”办等开展的专项行动,组织全省法院开展“少年审判守护未来”,与省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开学第一课”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来源:省法院办公室 省法院刑一庭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