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接收管理办法》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接收以下17名学生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七批法律实习生(排名不分先后):
华东政法大学(1名):王宇来
吉林大学(1名):周扬
吉林财经大学(6名):王佳雪、王浩霁、朱加宁、许娜、钟岚婷、程一帆
长春理工大学(7名):朱明一、许多、孙梦茹、苌晓冉、李楠、郝羽迪、霍冰雪
吉林警察学院(2名):苏澜、李志勇
衷心感谢各有关院校对我院工作的大力支持!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