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标对表会议审议通过的五个《意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按照新部署新要求,全面准确将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到实处,推动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环境资源各类案件,积极探索禁止令、保护令在环境资源案件中的适用,加大对珍稀、濒危动植物司法保护力度,更好服务保障我省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部署。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妥善审理重点行业、关键领域、核心企业相关案件以及国有企业改革、老工业基地升级改造过程中的商事纠纷和劳动争议,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依法维护经济安全。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把勤俭节约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和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教育引导干警养成节俭的良好习惯,避免在食物、水电、办公耗材等方面造成浪费,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和项目经费预算,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同时,要抓实建强全省法院审判专家队伍,大力培养研究型干部、专家型法官,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全省法院“精品工程”结果运用的规定(试行)》,激发广大法官干警主动参与学习研究、打造精品成果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