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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丨多方联动 一体推进协同打造道交纠纷调处“岭城模式”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道交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践
  发布时间:2023-11-20 09:24:1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诉讼案件,公主岭市人民法院以环城人民法庭为试点,建设审理道交纠纷为主的综合性人民法庭,以共建共治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为实现路径,着力构建道交纠纷调解前置、多调联动、鉴定靠前、损害救济为一体的多元解纷体系,推动全市道交纠纷化解走深走实。

“法院+”筑牢诉源治理第一道防线

紧紧围绕省院“请进来、走出去”的诉源治理工作部署要求,通过搭建多方联动治理综合体,运用专业道交解纷力量精准“靶向服务”。

设立“道交巡回法庭”,实现对道交事故纠纷量的节流。通过“法警联动”,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设立“道交巡回法庭”,联合市公安局共同签发《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方案》,由专人负责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发生后同交通警察大队共同参与纠纷调处工作,支持“线上+线下”双重调解工作模式,多渠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和咨询指导,建立“道交一体化”纠纷解决快车道,推动纠纷就地化解。截止目前,2023年共调解成功并当场履行道交纠纷330件。

发挥行业调解优势,组建“专业调解队伍+律师兼职调解队伍+行协学会”解纷团队。2022年环城人民法庭被省银保监局确立为财产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试点,以此为契机,环城法庭积极参与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损失快速调处机制,以道交巡回法庭为载体,法院、交警大队、调解组织、保险公司协调联动,在调解过程中引入专业法官、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长春市法学会保险法研究会和公益律师提供网上咨询、远程指导服务,线上连接对话,有效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优势,一体协同开展调解工作,极大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2022年全市交通事故新收案件量同比下降10.89%。

优化道交“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流程。在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标准化调解工作室,协调市司法局在退休法官、司法所退休人员中择优选聘具有法律从业经验的人员,组建人民调解员专职调解队伍,针对来院告诉的道交纠纷,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流程,根据当事人申请及时进行司法确认,依法对人民调解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力。实现交通事故纠纷从定责、调解到司法确认的“一站式”赔偿的圆满解决。2023年经诉前调解道交案件成功107件,实现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的目标。

“诉前鉴定+”为纠纷化解提质增效

为进一步促进纠纷化解、加快审理周期,破解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的公信力相对较低的难题,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大力推动诉前鉴定,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速增效。

科学设置诉前鉴定流程,为纠纷高效化解奠定坚实基础。矛盾纠纷在诉前调解团队初步调解后,对有需要通过鉴定明确相关事实的,向当事人释明鉴定风险,引导当事人提交鉴定申请书,先行确定承办法官,组织当事人质证,协调司法辅助部门选取鉴定机构,最终出具鉴定结论。诉前鉴定将原本在起诉之后才进行的司法鉴定程序置于诉前,加快了当事群众申请司法鉴定的进度,以透明的制度规范流程,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开。

以诉前鉴定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经法院诉前委托的诉前鉴定能够有效避免单方委托鉴定证明力较弱的弊端,待诉前鉴定意见出具后,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更为明晰,针对鉴定情况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能够有效提高调解成功率。今年以来,共开展道交纠纷诉前鉴定140件,推动诉前调解成功67件,通过“诉前鉴定”“诉前调解”两个“诉前”共同发力,促进了道交纠纷快速、高效化解。

以诉前鉴定实现精准繁简分流,有效缩短审理周期。即使经过诉前鉴定的案件未能在诉前达成调解协议,但案件的主要事实、争议焦点已基本固定,进入诉讼程序后,业务部门能够对案件进行准确的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进一步提升繁简分流效率,有效缩短审理案件审判周期,为纠纷诉前、诉中化解提高效率。

“司法救济+”解决当事人面临的急迫困难

为最大限度保障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救济,不断建立健全救助基金垫付及追偿联动机制,有效实现救助基金先“垫付”后“追偿”,确保救助基金可持续运行。

健全损害救济途径,保障事故受害人生命健康权益。为保障对交通事故受害人全方位、无漏洞的损害救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依法提供丧葬费、抢救费的垫付,我省目前救助基金的管理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公司)负责。公主岭法院积极协调平安保险公司,不断畅通损害救济渠道,提高救助资金使用效能,最大限度保障事故受害人生命健康权益。

加强多部门协调联动,使救助基金落到实处。通过救助基金管理人提起的追偿权案件审理中发现,救助基金追偿难度较大、进展缓慢、追偿率不高,影响了救助资金的有效运转使用,为此针对在垫付过程中交通事故责任人身份不准确、救助情况未及时披露、追偿程序滞后性等问题向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下发司法建议,平安保险公司及行业协会高度重视及时予以回函,主动联合公主岭市公安局、平安保险公司、行业协会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救助资金追偿机制,这也是吉林省内首家救助中心与法院进行联动的生动实践。

完善救助及追偿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为确保救助资金追偿工作有效开展,同各部门仔细研究并细化申请流程、完善垫付流程、畅通追偿程序,具体由当事人向交警队提供申请,联系基金管理机构完成审核后进行公对公账户的垫付,在整个过程中环城法庭负责双方的沟通与协调。完成垫付后,平安保险针对本地纠纷及时通报法院,以便于在事故受害人在提起诉讼时,救助基金管理人及时对救助基金进行有效追偿。据了解,目前在公主岭地区已经成功垫付3起案件,法院也将随时跟进案件进展,为后续的追偿“保驾护航”。

下一步,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将紧扣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凝聚合力逐步破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工作难题,梳理总结事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经验,不断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和纠纷化解能力水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省法院民一庭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