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要闻
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丨诉讼、执行双集约 提质增效释潜能
  发布时间:2023-11-20 09:27:44 打印 字号: | |

辉南县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基础上,积极探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打造诉讼、执行双集约,全面释放审判潜能。通过摸底、重塑、搭建三步走,稳步完成了由粗到细的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做到了集约化管理、规范化指引、科学化运行,实现了优化审判资源、专人专干的新模式,缓解法官办案压力,为全院审执质效稳步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立足实地,明确集约改革方案

深入剖析辉南法院实际,从“人、地、事”三方面进行摸清,认真梳理审判、执行工作全流程,在全院范围内对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进行调研,充分了解审判辅助事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全面考量推进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成立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领导小组,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厘清工作衔接,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以及法官座谈会,广泛动员干警积极参与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细化各环节职责职能,促进司法资源的精准配置和高效使用。

重塑机制,构建诉讼、执行双集约

制定《辉南县人民法院审判事务集约化管理改革方案(试行)》《辉南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流程工作指引》《辉南县人民法院审判事务集约化职责清单》等相关规范化文件,后续会进一步制定人员绩效管理相关文件。

配合规范制度,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依托诉讼服务大厅、执行指挥中心,采取了“中心+小组+专岗”的模式,并采用“镶嵌式”方式改革,即在诉讼服务大厅、执行指挥中心就地开展集约化,将集约化“中心+小组+专岗”模式融合在诉讼服务大厅、执行指挥中心中,中心下面分设9个小组,如诉讼立案服务集约组、诉讼庭审事务集约组、送达集约小组等;另外设有5位专员,如上诉流转专员、卷宗评查专员等。实现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对审判资源进行了合理的配置。

科学运用,开展全面培训管理

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结合前期运行良好的无纸化和书记员集约化工作,科学运用智能化助力集约化工作顺利运行,逐步实现集约化工作全程留痕、线上线下同步运行。辉南法院采取“全面+专项”培训,全面培训即培训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要求每人均要全面了解掌握审判E协同系统运用,并且树立集约化观念;专项培训即根据每个人分工不同,会到不同岗位上进行单独培训,做到每一位集约化工作者都精于本职工作,实现专人做专事,更加科学化、专业化。



 
来源:辉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