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讨论《全省法院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专题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纪律建设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突出亮点,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意义重大。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具体安排,扎扎实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把学习教育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奋进新时代、建功新征程的强大动力,为推动实现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突出学习重点,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真正做到通过学习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要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要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运用中心组学习、读书班等形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要扩展学习载体,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提高学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要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意识贯穿教育始终,通过抓好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加强警示教育。要抓好专题培训,把《条例》作为专题内容,纳入法官培训学院组织的政治轮训班次,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抓好统筹结合,加强宣传引导,注重监督检查,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学习走过场,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省法院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