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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履职丨填平“百米沟”,架起“一道桥”
  发布时间:2024-06-19 08:38: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镇赉县人民法院莫莫格人民法庭联合大屯镇某村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间因挖水渠占用农地引发的纠纷,不仅有效防止了矛盾的激化升级,也及时避免了因占地而贻误农时。

大屯镇某村村民刘某与佟某系邻里关系,两家的承包地中间仅以半米田埂相隔。今年4月份,佟某为改善自家土地地势低洼、排水不畅等状况,擅自用挖掘机把这半米田埂挖成了排水沟,并向刘某的地里延伸了两米,导致刘某的土地耕种面积减少。刘某发现后,找到佟某理论,并要求其恢复原状,佟某不肯,二人产生争执,虽没有过激行为,但两家因此结怨,矛盾愈演愈烈。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刘某来到镇赉法院莫莫格法庭提起诉讼,要求佟某将排水沟填平,恢复土地原状。

收到起诉材料后,法官认为邻里纠纷涉及到两个家庭,甚至双方亲属,一旦处理不好,极易导致积怨,引发更多纠纷甚至刑事案件。法官没有直接找到原被告,而是与该村村委会取得联系,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近况,得知双方多次协商无果,严重影响了生产效率。

“一起到争议现场去,用事实说话,让老百姓看得明白、听得清楚。”为尽快化解纠纷,恢复两个家庭耕地生产,法官找到村委会干部和佟某、刘某一起来到现场实地勘察,发现佟某在两家土地边界处挖掘的深沟近700米长、0.8米宽,明显占用了刘某的土地。

“挖这么大面积的沟,从现场看已经占用了刘某的土地,你为何不与刘某提前沟通再进行挖掘?”

面对法官和村委会干部的询问,佟某表示,他一直怀疑多年前刘某曾偷运过他家地里的土,才导致他家的地一直比较低洼,容易积水,并称,他认为自己在两家边界处挖沟也是方便地邻共用水渠引水和排水,而且自己租用的是大型挖掘机,用机械干活不能像人一样“可丁可卯”,免不了会占用一些边界土地。

而刘某则回应称,自家土地已做好引水和排水措施,无需与佟某共用水渠,且自己从未蓄意破坏过佟某家的土地,也希望借此机会将多年的误会解开,并表态,若佟某及时修整土地,便不再追究。

但佟某听后仍不同意,认为自家租用机械干活已花费3000元,若将土地重新填平,又要多一笔费用。

虽然法官和村干部多次从“情”与“法”两个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但双方仍争执不下,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对此,法官没有放弃。“这类案件一旦判决,很容易导致一方情绪激化,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再次将佟某叫到一边,释法明理道:“你现在违法侵害刘某的土地是事实。你租机械干活是你个人意愿。况且你擅自挖沟非但没有方便地邻,反而耽误了对方春耕生产。你要为自己的过失买单。若你给对方造成更大的损失,将不只是几千元的花销,还要面临其他的赔偿。”

法官和村干部从“邻里和谐”和“法律后果”两个维度出发,反复做佟某的思想工作,促使其渐渐转变了态度。最终,佟某同意在三天内将刘某的土地恢复原状,村委会也将实时监督。

三天后,刘某给法官打来电话:“太感谢法官了,佟某已经把地给填平了,我们两家都说和开了,我也能正常耕种了。”

“希望今后你们能够和睦相处,有事随时联系我们。”法官欣慰地说道。

田间地头走一走,案情民忧看一看。镇赉县人民法院通过联合村委会一起“实地勘察”和“就地解纷”,不仅使当事人的土地得到修整,也使邻里关系得到修复、生产秩序得到恢复,为建设和美乡村贡献了法治力量。



 
来源:镇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