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46号)要求,经过全省各级法院逐级审核推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考察,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为全国模范法院,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一级法官历彦飞为全国模范法官。
从即日起公示5天,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如对公示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调查。
联系单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
通讯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1117号(1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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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