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通过立案、审判和执行部门通力配合,在国庆节前将7位农民工15万余元工资款执行到位,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22年,七位工人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在长春某楼盘从事壁纸装修工作。但工作完成后,开发商未能及时结算款项,建筑公司也未能向工人们支付工资。直至2023年,其中四位工人陆续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将某建筑公司告上法庭。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被查明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工人工资仍未得到支付。
2024年,剩余的三名工人也选择向绿园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庭集约中心按照前四起案件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成功向某建筑公司送达了起诉状,案件审理完毕。但由于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能提供新的送达地址确认书,导致判决书的送达工作受阻。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会耗时近两个月的时间,此后若进入二审程序,则诉讼时间将进一步延长,这无疑给工人们的维权之路增添更多波折。同时,开发商对判决结果不服提出了上诉,主张其已经将工人工资缴纳至劳动监察部门,只是尚不满足支付条件,不应判决其承担责任。
绿园法院高度重视这一系列案件,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审判与执行协调配合的相关要求,召开三部门联席会议,将涉及的7件案件合并处理,确保得到妥善解决。接到任务后,执行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功夫不负有心人,办案人员巧妙地利用该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婚姻登记信息这一线索,找到了其妻子登记的住址,顺藤摸瓜找到了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判决书送达的问题得以解决。
为彻底解决该起纠纷,执行办案人从开发商上诉原因入手,前往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劳动监察部门将全部工人工资支付完毕,开发商也撤回了上诉申请。至此,该系列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方为执行之要义。绿园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识,勇于实践探索,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形成了解决执行难的整体合力。下一步,绿园法院将进一步优化立审执协调配合工作机制,锚定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这一目标,继续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