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安市人民法院安广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时,通过调解的方式,促使被告主动履行义务,达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良好效果。
2023年,张某因经营早餐店资金周转困难,难以为继,经朋友介绍,向田某借款4万元,双方签订借条明确借款利息并约定半年后还款。借款约定时间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无果,田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给付拖欠借款。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双方对借款金额无争议,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纠纷。法官首先认真耐心地向张某释法说理,并告知不偿还借款的法律后果。张某表示对该借款没有异议,但由于自己当前手里没有这么多钱,希望在给付期限上与田某再进行协商。为尽快化解纠纷,法官又与田某沟通,耐心地倾听诉求,细致地与田某讲法律、谈情理,最终张某与田某达成和解,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该案成功化解。
近年来,大安市人民法院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实际行动谱写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鲜活故事,用具体案件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不断书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法官提醒
在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法、规范、完整的借贷合同,借贷双方应强化法律观念,增强证据意识,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